保安服务公司具备的条件

浏览次数: 837 日期:2018-02-05 02:17:00
保安服务公司在公安机关主管的指导下,保安公司专门为客户提供安全保安服务的特殊企业.保安服务公司应客户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有偿安全服务,自负盈亏,保安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其业务范围主要有:(1)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2)为展览,展销,营业性文体活动提供安全服务;(3)为客户押送现金,贵重物资和危险物品;(4)为个人住宅提供安全服务;(5)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6)经销或提供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7)应客户要求并有能力承担的其他安全服务项目.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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